为全力打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攻坚战,确保实现全区“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禁烧目标,谯城区纪委监委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专项督查工作。
制定督查方案,明责任。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方案》,区纪委监委成立9个督查组和1个综合协调组,对全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24个乡镇(街道)分别成立由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的督查组,负责本乡镇(街道)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督查,各级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开展24小时督查,并受区纪委监委统一调配,构建“调度有方,运转有力、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立体防控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划定督查内容,强监督。明确对区直包点干部指导联系乡镇工作开展情况,乡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在岗在位情况,秸秆处理情况等8项内容重点督查。各督查组要加强对集中连片种植区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全天候、全覆盖、高频度、高强度、不留死角地监控检查,特别是做好夜间的督查工作,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根据督查情况,每天一通报,通报小麦收割和禁烧落实情况,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明确工作要求,严追责。各级督查人员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造成焚烧现象的;值守期间擅自离岗、通信不畅、饮酒的;相关职能部门和督查组指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因焚烧秸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纪依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铁的纪律确保秸秆禁烧目标任务100%完成。(亳州谯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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