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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出台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工作暂行办法

时间:2018-06-08 08:4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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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查审分离”。繁昌县纪委监委制定《繁昌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工作暂行办法》。

建立专业队伍。由10个派驻机构各推荐1名审理人员组建派驻机构审理人才库,根据“一案一指定,隔组审理”原则随机抽取人员成立案件审理组,解决了各派驻机构人员力量不足,案件查审不分问题,有效保障审理队伍的稳定性、专业性。

厘清管理权责。该办法分别从移送审理和案件处理两个方面明确派驻机构和审理组的责任,审理组负责案件材料的形式审查和全面审理;各派驻机构侧重于不同类型的处分执行的协调等工作;县纪委审理室负责对案件的业务指导、沟通协调及需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案件的审核把关。三方各负其责,任务明确,案件审理效率大大提高。

规范审理程序。该办法规范了派驻机构审理流程,对案件审查批准流程、卷宗移送手续、审结时间等工作内容进行详细规定,使各案件审理组“有法可依”。派驻机构审理人员也在不同案件互审中得到实践锻炼,在换位思考中提升业务能力,切实保障了案件审理质量。

办法出台以来,审理组已完成派驻机构15件案件审理。(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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