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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再整治工作

时间:2018-05-24 17:1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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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泾县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再整治工作,切实营造政治生态上的青山绿水,坚决清除“小金库”这个“污染源”。

消除存量,咬住线索不放松。县纪委监委履职尽责,继开展农村私设“小金库”专项整治后,及时扩大范围,在县直单位继续开展私设“小金库”摸排,减少腐败存量,咬住线索不放松。仅2017年,该县就立案查处“小金库”问题11件,涉案金额634余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又部署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再整治工作。

建立台账,登记销号严把关。 对私设“小金库”问题坚持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做到定人、定措施,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跟踪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复杂的线索,专门抽调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重点查办,明确完成时限,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定性不准不通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形成合力,部门联动严查处。坚持常年受理举报,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均设立了“小金库”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信箱)。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规范检查处理、问题线索移送、信息公告等工作流程。实施常态化监督检查,把“小金库”问题纳入巡察范围,认真开展联合督查,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明查暗访等。

挺纪在前,从严问责不含糊。对查实的“小金库”,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所涉款项一律收缴,发放给个人的一律追回,涉及到的责任人员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对设立“小金库”的单位,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严肃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务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建章立制,综合防治促长效。 相继制定了《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泾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系统重点领域廉政建设的实施细则》《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治“小金库”的通知》《关于开展“小金库”问题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专项再整治工作的通知》,从明确政策界定、重申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进一步明确预防和查处“小金库”的措施和要求。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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