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体把握全县政治生态状况,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近日,绩溪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研究出台《绩溪县纪委监委政治生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为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提供了制度依据。
《制度》明确,分析研判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严明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其他需要分析的政治生态情况等七个方面。
《制度》规定,每年开展分析研判不少于2次。分析研判前,由县纪委常委会确定分析专题、方式和人员,分析研判既可专题分析,也可多个专题一起分析,每次分析研判后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县委。
据悉,县纪委监委将各有关单位政治生态分析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适时进行“回头看”;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予以严肃问责。
“维护好‘森林’,既要严厉执纪、严格监督、严肃问责,更要从治本上下功夫。探索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对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制度依据,将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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