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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琅琊:派驻机构“小”处发力 用好第一种形态

时间:2018-05-23 08:5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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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提醒,否则我们就会由小错演变成大问题。”琅琊区卫计委工作人员握着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的手,如释重负地说道。今年4月份,该单位存在个别同志上班上网看电影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纠正,并协助开展问题线索处置。

琅琊区派驻纪检监察组用活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小过即问、小错即纠,筑牢违规破纪的第一道防线,

早发现,查找“小苗头”。全区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执行实践“四种形态”五项工作机制,着力在问题发现机制上下功夫,监督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履行“问题发现机制”主体责任,督查、巡察、信访举报等多途径并举,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前哨”作用,前移监督关卡,全面了解党员干部日常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截止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发现苗头性问题62个。

早提醒,杜绝“小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区分不同性质,分类快速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或反映,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助或督促党组织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咬耳扯袖谈话,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醒在前,防微杜渐。咬耳扯袖谈话及时摘要记录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全程纪实手册》,履责情况全程留痕。今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咬耳扯袖谈话85人次,立足于早、立足于小,提醒在前,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小错误。

早红脸,规劝“小错误”。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轻微违规违纪问题,不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关于对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准确把握“第一种形态”14种处置方式,通过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红脸出汗,纠偏纠正,防止小错误演变成严重违纪。今年以来,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8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督促22个党组织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上对受到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和纪律处分情况说清楚、讲透彻。(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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