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按照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能力过硬的要求,把学习和实践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在方式上突出统筹,确保学的充分。明确组务会和工作例会第一项议程为集中学习,组员轮流领学,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原原本本、逐章逐条研读党纪法规,加强交流讨论,确保贯彻落实不走样、有实效。统筹使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确保领会深刻,理解透彻。派员赴省纪委监委有关纪检监察室、驻司法部纪检监察组帮助工作,开拓眼界,提升能力。
在内容上突出重点,确保学的深入。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党章》以及上级纪委监委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更加精准把握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坚持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通起来学习。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和省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提升政策把握和运用的能力,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程序规范、判断准确、执行到位。系统学习宪法、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优化知识结构,增强法治思维,强化纪法衔接、纪法贯通意识。
在效果上突出运用,确保学的有效。坚持学以致用,结合自身实际,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边提高,根据省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审查调查相关文书,规范纪检监察基础台帐资料、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协助驻在部门党委修改《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出台《执纪审查安全制度》等,不断提高完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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