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省文化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在前期传达学习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基础上,传达学习了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中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以及杨晓超在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要结合组内实际贯彻落实两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监督执纪的第一道程序和第一个关口。
聚焦主业主责。按照党章和监察法的规定,聚焦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工作的六类受理范围,正确履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职责。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件,认真办理、及时查结;对于职责范围之外的,一方面按照受理范围及时转办,另一方面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支持理解。
规范受理程序。不断规范信访举报的登记、交办、管理、报结等各个环节,确保流程规范、程序严密,为下一步建设运用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做好准备。加强问题线索管理,所有问题线索必须经线索处置会集体研究,明确处置意见。
做好分析研判。把信访监督与综合分析政治生态有效结合起来,注重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注重整体把握,对症下药。对于信访反映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对于已经查实的违纪问题,动辄则咎,露头必打,强化震慑作用。
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干部履职能力,加强党性修养、增强保密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驻省文化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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