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贵池区出台《加强村民组长队伍建设意见》,赋予村民组长相应的监督职能,探索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最后一米”,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意见》除赋予村民组长政策宣传、民事调解和扶贫协理等职责外,重点监督村级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强化对惠农惠民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处置监督,督促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六项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转变工作作风,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引领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培育良好的文明乡风、淳朴村风、良好家风,不断提升村民的精神面貌。
《意见》还将村民组长的教育培训纳入村“两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之中,积极建立村民组长成长培养机制,加强村民组长履职情况考核,注重考核结果应用。(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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