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歙县县委政府坚持以上率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规定,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带头联系乡镇和贫困村,并经常夜访贫困户。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带案下访、开门接访,群众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强化制度流程,最大限度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编印下发《中央、省、市、县加强作风建设有关法规制度摘编》。出台《中共歙县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对领导干部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和考核评优达标表彰活动、新闻报道等有关方面制定相应细则。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对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强对村级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编印《歙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手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及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手册》,明确项目“怎么建”、“怎么管”、“出现问题怎么追责”的具体事项。
创新监督方式,盯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每月结合全县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焦点,科学确定公车管理使用、“三公经费”支出、执行工作纪律等主题开展明查暗访,坚持正风肃纪;每个季度选取1-2个群众关心关注、信访反映集中的重点工作,如低保评定、危房改造、小型水利建设、扶贫项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民计民生问题开展专题检查,督查结果全县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每年选取100个左右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的重点窗口岗位负责人,围绕其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12名不满意岗位负责人予以免职。同时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查缺补漏,完善机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强化执纪问责,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在工程项目、扶贫领域、民生资金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6人,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10人。将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明察暗访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作成光盘,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播放。并按照《歙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问责办法》,扣除11人相应的绩效工资。
“手电筒不能光照向别人,也要照向自己,明察暗访更要防止形式主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深入检查后,对于发现的问题,向各乡镇发出监察建议,注重提高监督检查的综合效果,确保作风建设的力度不减、温度不降、常抓不懈。(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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