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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将监察对象及时纳入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时间:2018-05-07 09: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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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宿州市纪委监委积极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和监察全覆盖以来监察对象、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的新变化新要求,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切实把严把实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网站、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法律法规、受理范围、举报方式以及处理程序等内容,重点做好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后新增受理范围的宣传解释。发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指南,公布举报电话和来访地址,明确信访举报途径和办理流程,持续畅通信、访、网、电等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如实举报。

做好纪法衔接。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工作协调,重点针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信访举报,建立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互相流转的方式,做到纪法衔接、规范处置。对违纪违法问题相互交织的信访举报进行甄别研判,对涉法涉诉等问题中属于司法机关受理的内容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及时跟进融入监察体制改革,对确定为监察对象的信访举报及时纳入信访举报受理范围,防止在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监督空白和线索流失的情况。

精准甄别处置。严格把握监察对象范围,重点对涉法问题进行精准甄别。对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做到详实登记、意见明确、处置及时,提升分办、督办效率;对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以及属于其他职能部门业务范围的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访事项,向群众耐心解释,注重心理疏导,指明反映渠道,避免重访、缠访等情况的发生。(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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