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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主动对标认领问题 狠抓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时间:2018-04-30 08:1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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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宣城市宣州区、郎溪县、绩溪县纪委反馈巡视意见以来,市县两级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严肃对待、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努力把巡视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狠抓整改。一是高位推动,形成抓好整改的强大合力。市纪委主动承担巡视整改领导责任,及时组织宣州区、郎溪县、绩溪县纪委召开专题工作会,逐一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部署整改相关工作。专门成立巡视整改工作督导组,由市纪委书记亲自担任督导组长,截至目前,先后2次主持召开整改推进会,市纪委常务副书记亲自赴3个县区督导整改工作。明确3个县区纪委书记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市纪委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县纪委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巡视整改领导工作格局。二是认真谋划,明确整改任务和实施路径。3个县区纪委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分别研究制定《关于对省委巡视组对县纪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对县纪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台账》,共计确定了 50项具体整改内容、149条整改措施,逐条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确保2个月内见成效。三是抓住重点,增强整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纪委督导3个县区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将监督责任缺失,执纪审查偏软、问责追责不力、“三转”不到位、纪检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问题作为整改重点,着力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现突破。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共移交的219件信访件,已办结165件,正在办理54件;移交的24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9件,正在办理5件。3个县区纪委制定的149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76项、基本完成22项、需长期坚持51项。

自觉对标问题,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一是主动认领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市纪委要求本委机关和三个区县纪委结合实际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对巡视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对照自查,深入剖析原因,建立问题纠正台账,明确纠正时限,落实相关责任人。截至目前,全市共对照巡视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11份,建立整改台账11个,共计查摆问题149个。二是注重精准发力,确保整改实效。市纪委督促各县市区纪委按照自查自纠通知要求,对整改工作实行定期报告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并采取挂账销号的办法,对确实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审核,认定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同时,督促3个县区纪委集中精力,聚焦力量,抓好重点事项整改工作,如督促宣州区纪委重点针对反腐协作“有机制没合力”问题开展整改,郎溪县纪委重点针对执纪审查能力不强、避重就轻问题开展整改,绩溪县纪委“等案上门”思想严重问题开展整改。三是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标本兼治。针对巡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找出病灶,加强监管、赌赛漏洞、完善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结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等工作,出台《市纪委监委重大会议工作流程》等21项制度,完善机关运行机制,积极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印制《宣城市巡察工作文件制度汇编》、《市委巡察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印发《关于开展对涉嫌违纪违法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关于建立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月移送”制度的通知》,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推进反腐败工作合力。

深化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强化监督。一是扎实开展巡察,聚焦发现问题。制定《四届市委2018年巡察工作计划》,在开展党委(党组)巡察的同时,同步对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巡察,了解各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2018年第一轮巡察暨医疗卫生和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已于3月中旬全面进驻,巡察8个扩权强镇试点镇党委及3个园区(开发区)党工委、市卫计委、市人民医院,提级巡察9个贫困村。推进巡察反馈工作。共向9个被巡察二级机构反馈问题94个,移交问题线索5件,涉及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二是督促巡察整改,用好巡察成果。在坚持实行“六制五清四问”整改制度基础上,创新推出“七步工作法”,即两审核、两报告、两公开、一督办、两汇报、一评议、一回头,强化流程管理,确保有效推动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彻底。(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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