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35天,采取调查措施9项,讯问被调查人3次,询问相关证人60余人次,调取证据100份,查实涉案金额89万余元,这是临泉县首例留置案办结后统计的数据。至此,临泉县韦寨镇吴营村原支部书记张某涉嫌贪污罪一案由县纪委监委调查终结,并移送临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临泉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亮出的第一记反腐重拳,也是对纪委、检察院转隶人员的一次深度融合。
“第一次参与留置案,边学边干,更好理解运用监察法等制度,每天都在实践,学用结合,效果更好!”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陈雷深有感触。
调查组全体成员在调查工作中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依纪依法办案,对违纪问题严格按照党规党纪进行审查,对违法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进行调查。对工作中吃不准、把不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为确保证据无瑕疵,审理部门也提前介入,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进行细致审查,以确保办成铁案。
“县纪委监委选调精干办案力量,成立了专案组,安排纪检监察系统原有人员和检察院转隶人员共同办案,充分发挥个人能力特长,在实际工作中加快业务融合。调查工作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积极有效运用监察法规定的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鉴定等9种措施。同时,对立案调查、调查取证、留置措施等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做到了全程留痕。”县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王旭表示。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坚决履行纪检监察新职能,综合运用监察委12项调查措施,促进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确保反腐败的有效性和震慑力,彰显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带来的强大力量。(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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