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淮北市杜集区纪检监察机关严把程序规范、款物移交、监督检查“三关”,不断细化完善管理举措,确保涉案款物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实现管理零差错。
严把程序规范关。认真学习和执行涉案款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对涉案款物需要暂扣、封存的,必须由两名以上审查调查人员在场,并当场填写《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在审理案件时,认真检查调查报告中所列涉案款物与涉案款物清单是否相符、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况,确保底数清楚、手续完备。
严把款物移交关。实行办案与保管相分离的原则,由案件查办部门填写收缴涉案款物清单,财务人员立即将所扣押款物上缴财政专户保管,并开具专用收据。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一案一表、账物相符,确保涉案款物管理每一环节都有迹可循。在审查调查结束后,对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已暂扣、封存的财物、文件,及时制作《解除查封通知书》《解除扣押通知书》《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清单》,经分管或主管领导批准后,在三日内解除查封或扣押,予以退还。
严把监督检查关。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案管室、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案款物管理督查组,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严肃处理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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