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歙县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 重点把专项整治作为推动解决巡察发现问题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成果有效运用,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通过巡察建议的方式直接推动专项整治。2016年10月启动十四届县委首轮巡察,在巡察岔口镇时,发现农村党员干部赌博问题比较突出,巡察组及时向县纪委提出巡察建议,随即县纪委就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赌博问题专项整治,共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场所8人,立案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责任追究1人,下发典型案例通报2期24起;2017年4月启动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发现北岸镇“三资”管理比较随意问题,巡察组立即向县农委提出巡察建议,县农委接办后,组织专门力量对北岸镇进行了“三资”专项清理,并追回集体奖金29万余元,随后又对全县45个贫困村开展“三资”专项整治,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8个。
通过组织协调的方式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岔口镇死亡人员养老保险金被冒领问题比较严重,巡察组立即巡中交办,责成岔口镇立行立改,并将情况反馈给有关部门,随后县人社局开展了专项整治,共追回744人冒领、多领的养老金106.57万元;在巡察金川乡、坑口乡时,又相继发现低保评定优亲厚友、识别清退不及时等问题,立即向民政部门反馈有关情况,并将其作为整治重点。民政部门及时对15736户、57130人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整治出列低保对象3784人。
通过向被巡察单位直接提出专项整改要求推动突出问题解决。在巡察反馈时,向被巡察单位提出了专项整治要求,推动突出问题解决,县司法局在专项整改社区矫正对象线索排查问题中,共排查移送漏报线索5件,县住建委配合县纪委审查小组对下属部门兼职取酬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共追缴违规资金22万余元。(黄山市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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