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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深化移风易俗 培育良好社会风气

时间:2018-04-10 15:5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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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纪委监委把深化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切入点,通过构建长效机制、注重文化引领、党员干部带头等举措,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摒弃陋习,培育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社会新风。

构建长效机制。印发《关于严禁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关于全县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带头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严格控制宴请范围和酒席规模,按照规定及时主动报备,带头抵制奢侈浪费,带头文明生态祭祀,带头远离酒桌牌桌,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全县农村将移风易俗写入村规民约,着力完善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和红白理事会工作流程,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予以明确,实现常态长效,培育文明乡风。

注重文化引领。紧扣新时代新要求,借助传统节日契机,会同全县各部门做好“我们的节日”系列文章,组织开展“我们的家风家训”、“猜灯谜、传家风”元宵竞猜、“家训朗朗家风美”展演、“清明祭英烈”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全县各地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典型事迹和鲜活经验,引导广大市民转观念、除旧俗、树新风。据统计,2018年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燃放量减少30%左右;从农历年三十开始,全县共有40余个村庄举办舞龙、新春茶话会、自办“村晚”、广场舞比赛等各类民俗文化活动喜迎新春,赌博酗酒等陋习大幅度减少,使文明新风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党员干部带头。结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安徽省纪委等4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全省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指导意见》和市县有关规定,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将相关事项纳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并严格执行,带头以实际行动抵制不良风气,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将开展移风易俗作为纠治“四风”的具体举措,紧扣党员干部这个“关键”, 针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和百姓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习气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严查严处,以良好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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