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农委纪检组积极探索规范监督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常驻不走的工作优势,研究制定了《驻省农委纪检组向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委)提出工作建议案暂行办法(试行)》,通过精准把脉,靶向治疗,将“咬耳扯袖”规范化、制度化,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实施建议案制度是为了更好的履行政治生态护林员职责,通过“工作建议案”的方式,把日常监督执纪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在政治生态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综合监督单位,明确指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跟踪整改落实,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同时,通过这一形式深入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找准“症结”所在,倒逼综合监督单位从中汲取教训、补齐短板、堵住漏洞、完善制度,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日前,驻省农委纪检组结合工作实际,已分别针对两家综合监督单位提出了关于加强省农委机关纪委办案力量和建立省农科院所长任期制的工作建议。综合监督单位表示诚恳接受建议内容,并正积极落实工作建议案要求。(驻省农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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