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旌德:树立法律意识 强化《监察法》学习

时间:2018-03-30 09:4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新通过的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法治保障。

旌德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监察法,由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为大家解读,并要求全体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纪检监察干部一致表示:“国家监察法的通过,进一步深化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赋予纪检监察干部权限的同时,也给予了更大的责任,更应该做到自觉学法、严格用法、遵纪守法。”

接下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强对国家监察法学习贯彻,在推动深化监察全覆盖上下功夫、加大惩处力度上下功夫、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依法开展反腐败工作,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宣城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