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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精准把握职责定位 不断提高监督执纪效能

时间:2018-03-28 10:1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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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绩溪县纪委监委精准把握职责定位,聚焦监督执纪主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以务实的三项举措,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管好“一班人”。压实廉政责任,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提升工作效能,研究出台《绩溪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体系,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了行动指南,规范和推动监督执纪工作精准聚力、发挥实效。

绷紧“一根弦”。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着力构建“不敢腐”的惩处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自律机制。一方面,结合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组织开展了“家风助廉”系列活动,将优秀家风家训中的勤廉“元素”根植和浸润到广大党员干部的心灵中去,上好“安全阀”,念好“紧箍咒”;另一方面,制定出台《绩溪县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暂行办法》,通过开展常态化的家访活动,畅通单位与干部家庭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强化对其“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多措并举严防“灯下黑”。

用好“两把尺”。一是运用和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把标尺,精准定性、恰当处理,努力构建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监督执纪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绩溪县纪委监察委政治生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对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进行严格把关,让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得以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二是挺纪在前,以“八严守十不准”为标尺,制定出台《绩溪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八严守十不准”(试行)》,督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当好党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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