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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18-03-28 09:3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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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近日,宣城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重点。《意见》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重点问题,紧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紧盯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商贸集市、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等;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推动不力等三类问题,切实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与惩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规范线索处置,加大问责力度。《意见》明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不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日常监督执纪和巡察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一旦发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从严从快处理;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对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坚决打通任务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建立健全制度,强化曝光力度。《意见》指出,宣城市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将建立三项工作制度,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以及工作例会制度、联络员工作制度,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工作会商,提高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强化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及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旨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斗争。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以久久为功的定力和韧劲,形成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宣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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