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紧紧围绕派驻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实际设置9个派驻纪检组,对59家驻在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当前,该县纪委9个派驻纪检组积极主动作为,紧扣2018年工作任务,陆续深入各驻在单位开展工作,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努力推动“两个责任”同频共振。
明确职能定位。出台《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明确派驻机构受县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代表县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推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制度,召开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专题座谈会,集中听取各组工作思路,集思广益,围绕“做什么”、“怎么做”,强化派驻业务指导,切实增强派驻意识、监督意识和协同意识,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
主动沟通融入。在县纪委监委联系领导带队下,各派驻组主动与驻在单位对接召开见面会,开展交流座谈,全面了解掌握驻在单位工作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现状、重要风险点和内控制度建设等,对驻在单位整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找准切入点,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厘清工作关系,宣传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与监督重点,督促各驻在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主体任务清单,做到责任有人扛、任务有人抓、工作有人做,推动“两个责任”同频共振。
抓实派驻监督。各派驻纪检组认真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把准职责定位,把制度作为规范履职的重要抓手,结合驻在单位工作实际,就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痕迹管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强化纪律作风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制定相关规定及实施细则,并直面问题积极发声,注重抓早抓小,努力与驻在单位形成良性互动,推动驻在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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