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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坚持刀刃向内 规范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办理

时间:2018-03-20 08:4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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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日前,六安市纪委监委机关出台了《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办理月报告制度》。

制度规定,县区纪委监委,开发区、示范园区纪工委应严格按照“专人负责、规范处置、定期报送”的要求,每月5日前,对本机关上月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总数、处置方式、组织处理、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以及移送司法机关等情况按期如实填报,无问题线索实行“零报告”。

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四种形态”处理的,须同时报送相关调查材料;对纪检监察干部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应及时报告;对纪检监察干部被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涉重大网络舆情等情况的,必须第一时间向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报告。

近年来,六安市纪委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严格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全市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9件,党政纪处分5人,问责6人。(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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