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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单独考核 量化考评 为派驻监督增底气

时间:2018-03-18 08:1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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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派驻机构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从体制机制上保障派驻(出)机构放下包袱、抛开顾虑,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提高履职能力,黄山市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量化目标考评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照《黄山市纪委派驻纪检工作规则(试行)》,按照《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对11个方面42项任务逐项考核。

在日前举行的2017年度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述职考评会上,14名派驻纪检组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作了真实具体、全面客观的述职报告,突出亮点,直面不足,找准差距,谈思路、谋举措。据悉,经过公平公正、独立客观的民主测评环节,共推荐4名县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为“优秀”,3个“好”纪检组,有效加强派驻干部队伍建设,真正达到促学习、促履职、促提高的目标。

按照工作规则要求,派驻纪检组要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督查被监督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跟踪整改情况,建立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廉政档案;参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核查与案件调查工作,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科级干部、直属单位、县级垂直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级干部违纪案件;同时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以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情况;此外还需协助市委巡察组对驻在部门开展巡察,配合驻在部门开展内部巡察工作。(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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