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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加强管理考核 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探头作用”

时间:2018-03-17 08:4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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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淮南市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市一级设置2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82家单位,7个市辖县(区)纪委监委共设置4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356家县(区)直部门。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市纪委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考核力度。

有部署,强化领导。由上率下,明确领导体制,完善人员分工及联系片制度,履行执纪监督职责的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任务统一部署,业务统一指导,工作统一交接,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大协作机制。牢固树立“市纪委监委干什么,派驻纪检监察组就干什么”的理念,把纪委监委的职责定位,在派驻监督中充分体现出来,以监督责任的到位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

有安排,推动工作。建立“亮晒比拼”机制,强化对重点工作推进的过程管控。各派驻机构要逐项制定可量化、可督查、可考核的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全面亮出部门年度任务。推行重点工作月度公示机制,将各派驻机构的月度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进行公开晾晒,接受评议,努力做到一般工作不过夜、重点工作不出周、重大决策不逾月。推动建立各派驻机构问题情况汇报制度,固定时间听取各派驻机构情况汇报,不讲成绩,直面问题,督促整改。推行以案代训工作机制,定期抽调各派驻机构优秀工作人员参与办案和巡察工作,上挂锻炼,熟悉业务,提升能力,带动派驻监督工作良性发展。

有落实,发挥作用。通过专项检查、走访调研等方式,主动深入一线,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加大对驻在部门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让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树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党员干部中的威信;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党性锻炼,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主动接受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监督。

有考核,严明奖惩。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干部年度考核机制。将派驻机构科级及以下干部年度考核与市纪委机关其他干部年度考核同步进行,明确取消派驻机构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的四种情形,并对考核形式、考核指标、考核方法予以明确,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考核程序和奖惩标准完善。(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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