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池州:社会各界热议宪法修正案通过

时间:2018-03-15 08:3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万众瞩目中,29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投下了自己神圣的一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庄重一刻。通过宪法修正案,体现了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具有深远的意义。社会各界群众纷纷表示,此次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通过,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坚决拥护、积极践行。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我们党治国理政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康表示,将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风尚。

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华兵表示,将认真学习宣传,深入贯彻实施,一方面在全市检察系统进一步凝聚尊崇宪法的共同信仰;另一方面将依法履行监督使命,认真研究谋划强化法律监督的思路举措,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同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助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池州全面落实,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继续贡献检察力量。

“本次修宪非常及时地体现了时代发展的要求,真正是党心所向和民心所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喻志平坚信,这次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对现行宪法的必要修改,对于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法律规定,最终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使宪法在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征程中,必将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

宪法修改的过程,也是一次向全社会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的过程。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陆启舟认为,应该将充分利用修宪这个难得的机遇,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在全民当中形成宪法共识,做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模范。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和省人大代表,安徽始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鹰表示,坚决拥护全国人大修宪,并在自己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切实落实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池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