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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亳州市谯城区开展巡视

时间:2018-03-10 21:3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视工作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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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3月10日上午,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亳州市谯城区工作动员会召开。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孟庆超作动员讲话,亳州市委副书记、市委宣传部部长方晓利出席会议并就配合开展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金春龙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史学田及省委巡视组成员,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区四大班子办公室主任,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2015年退下来的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市、区联络组成员,配合巡视组工作的区巡察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孟庆超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充分认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充分认识中央深化政治巡视的坚定决心,充分认识省委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鲜明立场,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把巡视作为政治体检的过程,作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过程,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支持巡视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孟庆超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牢牢把握巡视重点。本次巡视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本轮巡视工作,是省委巡视组和谯城区委共同的政治责任,谯城区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积极主动配合巡视工作,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新,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确保巡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方晓利要求,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谯城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共同努力把这次巡视任务完成好,确保达到预期目的。巡视中要全力配合,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主动地查找问题和不足;客观反映情况,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要精心做好保障,工作上积极作为,谯城区委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省委巡视组的指导和帮助下,自觉查摆问题,整改提高,以巡视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要通过监督巡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提升工作标杆,抓好工作落实。要通过接受巡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30条规定的贯彻执行。要不断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重作”专题教育和专题警示教育成果,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以改进作风的实效取信于民。对于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差距和薄弱环节,要虚心接受,认真对待,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主动抓好整改,把接受巡视的过程变成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变成健全机制、增强动力的过程,变成振奋精神,团结奋进的过程,努力使谯城各级领导班子的能力水平实现新提高,促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金春龙表示,谯城区委将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坚决贯彻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强力保障巡视工作顺利开展。端正态度,强化纪律,自觉主动接受巡视监督检查。直面问题,抓好整改,全面推进谯城各项事业发展。切实把巡视成果运用好、转化好,把巡视工作同推动经济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巩固脱贫质量、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细化措施,破解症结,不断推动谯城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省委巡视组从3月7日至5月上旬对谯城区开展巡视。巡视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位于龙华迎宾馆2号楼一楼大厅;专门邮政信箱:亳州市谯城区1号信箱,邮政编码:236800,收件人:省委第四巡视组;举报信箱:分别位于龙华迎宾馆正门前西侧、谯城区委南门西侧;电子邮箱:ahswxssz@163.com;举报电话:0558—5522189,手机:18005519804(只接收短信)。巡视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谯城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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