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砀山县纪委增强“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精准监督执纪理念,回归党章“原教旨”,学深悟透工作规则,不断提高运用“四种形态”的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反腐败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巩固。
抓早抓小,深化“四种形态”。制定下发《砀山县党员干部常规性谈话实施细则(试行)》,注重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1-12月份,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62人次,占43%;第二种形态处理427人次,占51%;第三种形态处理29人次,占4%;第四种形态21处理人次,占2%,“四种形态”结构日趋合理。
健全制度,严守安全红线。制定下发《砀山县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室和镇(园区)纪(工)委固定谈话场所建设参考标准》,深入推进执纪审查规范化建设,落实执纪审查安全措施,有效促进了执纪审查工作的全面推进。2017年,已建成县级谈话点1个、镇(园区)谈话点12个、农村工作室谈话点3个,均已正常使用。
铁腕执纪,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环保攻坚、扶贫攻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执纪审查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快查快结,在确保执纪审查数量的同时提升审查质量。1-12月份,全县共立案425件,党政纪处分475人,组织处理2人。(宿州市纪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