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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找茬挑刺”案件审理质量大比拼

时间:2018-01-29 08:2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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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案卷中存在两个细节问题。”

“这个地方还需要再斟酌一下。”

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近日,宣城市召开2017年度全市案件质量评查暨审理工作座谈会。会前,宣城市纪委、监委先行组织下辖七个县市区对2017年所办结的1236件案件深入自查。随后又利用两天半的会议时间对随机抽查的98件案件开展集中评查,并召开座谈会进行经验交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及案件审理室主任,部分市直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分别汇报了2017年度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和案件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细致谋划了2018年工作任务和思路。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评查情况进行了集中反馈。

通过集中阅卷,大家对案件内容和程序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现场评议,对有争议的问题通过集体研讨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会议形式很新颖,通过此次集中评阅、以案代训,真正实现了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了从事纪检监察审理工作的同志的政治意识,为提高案件质量、取得查办案件新成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结合案件评查情况,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意识。案件质量是审理工作的立身之本。从此次案件评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的案件质量仍存有一些问题,必须要引起重视、加强整改。要进一步转思路,勤学习,适应新要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监察对象、工作要求、案件审理室的定位均发生了变化,从事审理工作的同志要主动转换思路,加强学习,尽快与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实现无缝对接。要进一步坚持高标准,坚守程序合法合规。案件审理要坚守原则,严格程序,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室以及司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有效可行的问题解决机制。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机关的定位,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以“五严守十不准”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审理干部队伍。(宣城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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