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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监察体制改革】从“检徽”到“党徽”

时间:2018-01-28 11:2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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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8日这一天,是我县检察院转隶同志正式去县纪委报道的日子,当时自己和几个同事还在市纪委的办案点上协助办案。以今天为界,从“检徽”到“党徽”,从人民检察院到纪委、监察委,从检察官到纪检监察干部。进入监察委,标志一段新的开始,催人奋进;离开检察院,告别曾经的同事,迟迟吾行。

按照国家监察委改革的安排和要求,我县监察委已经正式挂牌,涉及人员转隶也已经顺利完成。县纪委的领导、同志们对我们新转来的同事表达了热烈的欢迎,“四个一家”(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很快将我们的心与心联接,纪委、监察委是一家。作为新转隶来的同志,我们都领到了纪委精心准备的“礼物”——《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还有一份致我们的欢迎信。我知道从“检徽”到“党徽”,从现起自己就是一名纪委、监察委干部了。

12月18日,县监察委员会召开首次全体干部会议,会上县委书记万瑞健对我们全体监察干部提出严格的要求,也寄予殷切的期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以来,我们全体监察干部都站在新起点上,要肩负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树立新形象。

12月19日上午,我县全体监察干部集体前往藕塘革命烈士纪念馆,进行一次党性教育的学习培训。在纪念馆门前,面对着革命烈士的铜像,我们全体监察干部再次庄重的宣读入党誓言:“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过去在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工作中接触更多是关于国家法律;而现在在监察委,作为国家的政治机关,我们不仅仅要接触国家法律法规,还有党纪党规。这就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尽快熟悉和掌握党纪党规成为了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纪严于国法”,我想这是每一位转隶同志都会感到的心得。法律是社会对每一个公民最低的要求,而以一名中共党员身份重新审视自己,这不仅是对自己更严更高的标准,同样也是对自己品性的锤炼。

12月18日至20日,县纪委、监察委对全体监察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党校教授再一次给我们宣讲了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一名忠诚履职、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县纪委各科室和检察院转隶部门的领导们站在各个工作的职能角度,详细给我们介绍了各个科室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基本工作流程,同时也教授一些他们自己工作的经验和总结,这对于我们今后的工作来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作为一名党员监察干部,我们左手拿着党纪党规,右手拿着国家法律法规。我们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以严格的作风要求自己。“欲正人先正己”,执纪监察者如果不守纪,影响更大、性质更恶劣,对党的事业伤害更大。“忠诚、干净、担当”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一面我们监察干部正衣冠的铜镜。从“检徽”到“党徽”,是政治上的更加成熟;从“检徽”到“党徽”,是党性上的更加铁硬;从“检徽”到“党徽”,是作风上的更加严格。

作为一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亲历者,从此我们告别检察的“一抹蓝”,但并没有告别国家反腐工作的使命,而是站在新的起点,把履行党章和将出台的国家监察法的职责共同承担起来。我很荣幸赶上了这次改革,我们这批转隶的检察官将一同把自己的人生同纪检监察事业紧紧连接在一起。不忘初心,砥砺前进,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会继续努力为纪检监察事业开辟新的前景。(定远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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