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宣城宣州:三个“精准抓实”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62人次

时间:2018-01-25 16:4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2017年,宣城市宣州区坚持挺纪在前,将“四种形态”贯穿整个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始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62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294人次、216人次、20人次和32人次,分别占总处理人数的52%、38%、4%和6%。

精准抓实“早预防”。突出抓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注重预防在先,早敲打、早警示,努力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错变大错、小祸酿大祸。制定出台《区管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工作实施细则》,对落实“第一种形态”方式方法、程序和要求进行明确规定。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综合运用初核了结、谈话函询等“第一种形态”方式处理党员干部294人次,同比增长49.2%。

精准抓实“严查处”。紧扣“六大纪律”标尺,毫不放松第二、三、四种形态的综合运用,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154件,处置问题线索479件,立案查处党员干部问题283人,党政纪处分268人。其中轻处分216人,占总处分人数的80.6%,重处分52人,占总处分人数的19.4%。通报典型案件16批次,共68起78人次,在全区形成强烈震慑,持续释放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精准抓实“安全阀”。严守监督执纪“生命之线”,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断规范各项工作的程序和流程。从“安全教育、建章立制、硬件建设、督查落实”四个方面着手,着力构筑“思想、场所、制度、责任”四条防线。(宣城市纪委、市监委)

相关新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