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宣城市宣州区坚持挺纪在前,将“四种形态”贯穿整个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始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62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294人次、216人次、20人次和32人次,分别占总处理人数的52%、38%、4%和6%。
精准抓实“早预防”。突出抓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注重预防在先,早敲打、早警示,努力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错变大错、小祸酿大祸。制定出台《区管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工作实施细则》,对落实“第一种形态”方式方法、程序和要求进行明确规定。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综合运用初核了结、谈话函询等“第一种形态”方式处理党员干部294人次,同比增长49.2%。
精准抓实“严查处”。紧扣“六大纪律”标尺,毫不放松第二、三、四种形态的综合运用,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154件,处置问题线索479件,立案查处党员干部问题283人,党政纪处分268人。其中轻处分216人,占总处分人数的80.6%,重处分52人,占总处分人数的19.4%。通报典型案件16批次,共68起78人次,在全区形成强烈震慑,持续释放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精准抓实“安全阀”。严守监督执纪“生命之线”,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断规范各项工作的程序和流程。从“安全教育、建章立制、硬件建设、督查落实”四个方面着手,着力构筑“思想、场所、制度、责任”四条防线。(宣城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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