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决定,金寨县纪委、监察委自1月22日起,对各乡镇和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县直单位开展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
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贯彻落实,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金寨县纪委结合县情,制定《金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试行)》,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选好用好干部等八个方面考核主体责任,从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肃查办案件等七个方面考核纪委监督责任。每一项设置不同的分值,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项打分,对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视情况做出处理。(六安市纪委、市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