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设立会风会纪督查组,加强对会风会纪的监督检查,确保会议风清气正。
扎实安排部署,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召开省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全会筹备工作会等各种时机,对严明会风会纪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突出强调会议纪律,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学习传达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强化“四个意识”,督促开展会风会纪教育,提升全体参会委员、工作人员的纪律自觉。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督查责任。会风会纪督查组由省纪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组长李彪同志任组长,抽调省政协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参加,在各参会委员驻地设立会风监督员,实行驻点监督。会前,研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工作职责,细化督查措施。
注重源头防范,着力改进会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实施细则》,从严明换届纪律、认真履职尽责、简化接待方式、规范会场安排、改进文风会风、严肃会议出勤纪律、禁止商业活动、严守廉洁纪律等八个方面提出具体纪律要求,规范会议安排。
细化落实措施,严肃换届纪律。督促落实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九严禁”纪律要求和“九个一律”处理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设置会风会纪意见箱,公布举报方式,接受监督举报,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通过发放“严明换届纪律提醒卡”,组织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严明纪律规定。
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围绕监督检查内容,实时了解会风会纪情况,从具体问题抓起,实现对会议报到、出勤、就餐、住宿及全体会议、联组(分组)会议等的监督全覆盖,结果每日一公布,对违纪违规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处理、严肃问责。(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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