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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抓早抓小开“新方” 驰而不息纠“顽疾”

时间:2018-01-21 07:5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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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红草湖湿地公园内,廉政宣传广告、图画随处可见。1月14日上午,虽然寒风刺骨,但在公园观光大道上的廉政宣传长廊前仍吸引了许多游园群众驻足观看。

2017年以来,天长市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政府、纪检监察网站、《今日天长》、电视公益广告、户外广告、手机报等载体频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多个市区绿地公园、市民及社区文化广场等场所进行廉政宣传;同时该市纪委还利用手机微信和短信平台开通《千秋清风》《天长发布》进行宣传和通报曝光相关违纪违法案例60余次。

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根治“四风”顽疾。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天长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安徽省委若干意见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和具体规定措施,精心组织、强力宣传,从“四风”的“小苗头”、“小细节”、“小问题”纠起,对违规违纪行为一查到底,推进作风建设向长效化、常态化深入,全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得到明显好转。

盯牢“四风”沉疴,做实检查监督篇章

天长市强化组织保障,改革政绩考核机制,将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规划中,将“三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心里,促使各级党委承担起主体责任,纪委担负起监督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该市学习外地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先进经验,查找本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切实进行改进和细化;并制定各级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畅通群众服务热线、政务监督热线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完善一把手廉政谈话、同级述廉、群众评廉、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等举措,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加强日常管理,将监督执纪常态化,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公开曝光、纪律处分等方式,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确保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一以贯之不断深化。

天长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利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行风热线、信访举报网站等载体,及时发现问题,加大查办督办力度,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天长市纪委作风办、党风政风监督室设立3个检查组,长期坚持高密度、大纵深的明察暗访,重点在各个节假日期间到辖区及周边城市景区、酒店、娱乐场馆等地方检查有无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金等问题。去年以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116次,查处公车私用案件6起、公油加私车案件9起,给予15人党政纪处分;查处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公款吃喝案件13起,约谈20人,给予13人党政纪处分;查处违规收送礼金案件6起,给予6人党政纪处分;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案件7起,给予10人党政纪处分。

抓早抓小抓苗头,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抓早抓小”是源头防治腐败的必然要求。天长市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苗头、倾向性问题“扭住不放”,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坚决做到见人见事见细节,防止小问题酿大祸患。该市采取经常性约谈、函询等方式,及时进行警示提醒,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有案必查,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案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办,决不姑息迁就。

去年以来,天长市委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580余份,累计约谈党员干部128人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

规范制度细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聚焦“四风”建设制度,天长市重点在厉行勤俭节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及公务接待、公车改革、廉洁自律等方面制定出台了详细的实施细则。去年为搞好制度配套衔接,既切实解决制度“缺位”问题,又防止重复建制度,制度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问题。天长市“对症下药”,按照滁州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该市经过自查制度制定、检查制度执行和修订完善制度三个阶段,积极把现有的成熟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天长市先后印发了《天长市廉政提醒“月月谈”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公车和公费加油卡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办法》、《关于严禁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等文件,同时废止了一批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规章制度。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和一阵风思想。从严从实督查,从细微处入手,从具体问题和环节着手,以动真碰硬的精神,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在天长市落地生根,为以后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汪明阳表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改进作风建设的第一步,“我们一定要把这个‘第一步’走稳、走好,形成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滁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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