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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2017年共受理信访举报206件(次)

时间:2018-01-19 11: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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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纪委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充分发挥信访举报职能作用,不断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2017年,共受理信访举报206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79件(次),初核转立案38件,党政纪处分23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3人。

归口管理,聚焦主业主责。在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主渠道的同时,将上级纪委转交办件、本委自收件、领导交办件、巡察组在非驻点巡察期间,下级纪委和派出纪检组收到的信访举报件统一归口至信访室受理,防止“体外循环”,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对业务内来信来访,逐件进行受理登记;对业务外的来信,交有权处理部门办理;对业务范围外的来访,主动引导其至有权处理部门反映,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确保职责范围内问题不推诿、职责范围外不包揽。依托信访举报管理系统,对于本级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实行详细登记录入,信访件复印存档,切实做到信访件可查可控。

规范办理,分流处置到位。建立分类排查机制,及时提供问题线索。对县管干部的信访举报件,优先筛选,提出拟办意见并上报领导阅批后及时转案件监督管理室;对于反映一般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类筛选,交由相关单位办理。完善信访举报分析研判季度分析制度,不断提高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监督执纪的能力与水平。加强信访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衔接,推动信访举报向问题线索转化。全年共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问题线索40条。

实行闭环管理,依规依纪处置。对所有信访举报件建立台账,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对账检查,及时安排承办部门认真办理,严格交接程序,当面签收交接,全程登记备查,定期清单对账,确保无缝衔接。对转本委各室(部)、各派出纪检组及相关单位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建立转立案回报和办结反馈制度,实行闭环管理,即案件监督管理室在立案后须将立案情况告知信访室,各承办单位将信访举报的办理结果和实名举报反馈情况报信访室,加强转办件的办理督查。

上下联动,促进基层稳定。通过安排任务、刊登信息、答复业务咨询、督办信访问题、通报信访情况等多种方式,指导基层信访举报部门依规依纪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促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做好基层纪检信访举报工作。全年,答复基层业务咨询20余次,指导基层反馈实名举报信访人10余次,电话及现场督办转基层办理信访件10余次。(马鞍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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