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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5+2”模式推进巡察队伍“标准化”建设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凤阳县在巡察干部选取和培养方式上不断摸索总结,探索建立“5+2”模式,推进巡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有效夯实了巡察基础。

健全制度,明确要求。制定《凤阳县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选配与管理办法》,明确人才库的组成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组长和副组长的工作职责、人才库人员的选配程序和培训管理方式,为组建人才库提供制度依据。

严格标准,精准选取。严格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突出“年轻化、专业化、精干化”,选强将、挑精兵。从纪检、组织人事、审计、政法、信访、财政等部门选取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廉洁守纪,熟悉巡察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热心巡察工作的60余名干部纳入巡察工作人才库,同时坚持“两个一半”确保原则,即确保一半以上工作人员具有巡察经验,一半以上具有办信办案经验,在保持连续性的同时突出专业性。

创新模式,专兼结合。按照专兼职相结合原则组建巡察组,打破常规,实行“5+2”人员配比模式。即每组配5名专职成员,全程参加巡察,额外配备县纪委机关具有办案经验的2名兼职人员,通常不驻组,在保证正常开展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巡察组对涉嫌违纪问题进项研判,专兼结合既提高了发现问题线索的效率,又为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援。

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建立巡察工作标准化培训模式,每轮巡察进驻前,组织巡察人员集中进行专题培训,帮助巡察人员“备好课”“充足电”,明确巡察重点、掌握巡察方法,让巡察工作出师有力,培养巡察干部具备“啄木鸟”的本领和水准,准确发现隐藏在党组织或干部身上的“蛀虫”,有效发挥“护林员”的修复保护作用。同时,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组织召开巡察工作分析会,共享经验,剖析不足,全面提升巡察队伍的战斗力。(滁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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