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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宣州:“四强化四提升”打造巡察铁军

2017年,宣城市宣州区采取多项举措,突出“四强化四提升”,积极打造巡察铁军,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教育引领,提升政治站位。印发了《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巡察工作人员职责。常态化召集专题会议,要求各巡察人员参加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巡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教育巡察人员正确认识使命,强化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听党指挥、忠于人民,拥有铁一般信念、铁一般担当的巡察队伍。

强化学习充电,提升业务能力。注重多渠道、全过程加强业务培训,巡察前通过以会代训和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业务辅导,巡察中以小组会议和个人自学的形式开展专业学习,巡察后以上报心得和组织交流的方式进行巩固提升。参与巡察人员按要求撰写《巡察人手记》,巡察办收集整理后在所有巡察人员中分发传阅,做到交流互动,以学促干,以干促学。2017年共组织巡察业务培训7次、经验交流座谈会4次,编印巡察工作手册110本。

强化制度落实,提升巡察实效。认真制定《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宣州区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和《宣州区2017年巡察工作意见》,科学安排年度巡察任务,合理把握巡察的频率和节奏,切实抓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巡察工作质量稳步提升。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政治巡察,切实形成震慑。2017年,共开展了3轮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34条,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239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17个,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数量77条,向区委提交专题报告3份。

强化纪律要求,提升震慑作用。印发了《中共宣州区委巡察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订区委巡察办内部管理制度17个,划定纪律红线,明确管理要求,做到正人者必先正己。将遵规守纪、道德品行作为选拔巡察人员的首要条件,巡察工作完成后,由区委巡察办出具《参加巡察工作人员表现情况说明》,送达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监督和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落实巡察组长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日常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巡察结束后,由区委巡察办与被巡察单位沟通了解巡察组遵规守纪情况,不断提升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宣城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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