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积极探索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强化协同合作,制定整改标准,推动巡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巡审结合,扩大监督权威。巡察和审计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县委巡察机构总结自巡察开展以来的工作经验,在“审计先行、巡察跟进”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提出巡察与审计同步开展的巡察新路子。巡察机构借助审计在财务审查方面的经验与优势,发现问题线索;审计部门借力巡察政治性、权威性的优势,扩大审计监督成果。巡审结合同步进行,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巡察震慑作用。
制定标准,监督整改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后半篇”,问题整改责任重大。为解决问题整改力度不一、尺度不明的问题,县委巡察办探索制定问题整改标准。在总结巡察整改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结合上级相关要求,初步制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等巡察问题整改标准,提高巡察整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让问题整改有“尺”可循。
建立制度,从严要求自身。以制度为准绳,加强巡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巡察回访制度,每轮巡察结束后两个月内,县委巡察办择机对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巡察组干部依纪依法履职情况;建立巡察干部绩效考核制度,以巡察报告质量、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为重要考核内容,对巡察干部实施绩效考核。
截止目前,繁昌县共开展7轮巡察和一轮巡察“回头看”,共发现问题273个,移送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18件,巡察“利剑”作用得以彰显。(芜湖市纪委、市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