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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挺纪在前严把质量 全年依规依纪审结案件68起

时间:2017-12-29 15:5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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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蚌埠市纪委坚持挺纪在前,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全年依规依纪对85起自办、报批案件开展审理,审结68起,处分66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23人。

坚持先处后移。按照先处后移的工作要求,坚持“纪法衔接、纪在法前”的执纪理念,对涉嫌犯罪问题提前介入、审慎把关,针对疑难复杂问题,积极与执纪审查部门和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在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前及时给予纪律处分,强化执纪处理效果。全年共对8起涉嫌犯罪问题提前介入。

践行“四种形态”。研究起草《关于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和警示约谈工作的实施意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对违反六大纪律审核力量投入,市本级适用“四种形态”分别占73%、16.6%、5.8%和4.6%。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警示谈话、诫勉谈话、调整岗位7人,责令单位班子作出书面检查2次。

强化指导协调。加强对全市审理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案件协审和咨询答复,对县区及派驻机构20余起疑难案件进行协助审理,对相关单位业务咨询认真审核答复。加强对县区纪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出台《关于严格落实案件审批备案要求的通知》,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严肃处分执行。督促落实省纪委《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规定》,密切与处分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对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严肃追究,1名乡镇纪检干部因执行不力受到纪律处分。开展全市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专项检查,对涉及纪律处分的1454名人员执行情况逐一核查,对执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维护纪律严肃性。(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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