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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巢湖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

时间:2017-12-27 15: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镜头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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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上午9时,随着覆盖在“巢湖市监察委员会”牌子上的红绸揭开,巢湖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重要一步。

巢湖市委副书记、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许汉生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洪学前共同为巢湖市监察委员会揭牌,合肥市纪委常委李皖生见证、指导。

在12月24日召开的巢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洪学前当选巢湖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12月25日,经主任提名,巢湖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命,并组织宪法宣誓。

自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安排部署,巢湖市委、市纪委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实施,压紧压实责任,严格对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组织“精细施工”,市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市纪委牵头抓总、主动作为,加强与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编办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形成了市委统一领导、市纪委牵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的良好局面。人员转隶、机构设置、集中办公等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平稳推进。

专门组织人员赴浙江建德市考察调研,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做好冻结人事编制、摸清底数等相关准备工作。

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分别与涉改人员逐一谈心谈话,进行家访,充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市纪委常委带队,组成转隶人员考察小组,对所有转隶人员逐一进行考察,严把干部政治关、廉洁关。

市委从行政主楼7楼专门调剂了5间办公室,用于市委巡察“一办四组”,保证市纪委、监委人员全部在6楼合署办公。

转隶同志迎新会召开后,10名转隶人员全部到岗并开展工作。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转隶人员全部安排在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信访等一线部门。

通过“列出一份书单、制定两个计划、抓实三轮培训”全面加强纪法衔接、促进深度融合。

全体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融入工作大局、进入工作状态。

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将与市纪委合署办公。“作为巢湖市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只是改革试点工作迈出的第一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在深度融合、规范衔接、高效运转等各方面积极探索,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巢湖市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创新局、开新篇。”洪学前说。(巢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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