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9时58分,芜湖市镜湖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区委书记贺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超为区监察委员会揭牌。区监察委的挂牌,标志着镜湖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12月13日,在镜湖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靳立刚当选为镜湖区第一任监察委员会主任。12月15日,镜湖区监察委副主任、委员产生。
新成立的区监察委员会与区纪委合署办公,通过整合资源,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此次改革后,全区监察对象达到4707人,使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三室等两个内设机构,目前共有工作人员31人,其中转隶、调动的17名人员已于12月8日到岗履新。通过主动融合、全面融合、深度融合,真正实现从进“一家门”到成“一家人”。随后,稳步有序地完成551件问题线索移交。
据了解,11月20日,安徽省召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的当天,镜湖区即成立了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28天来,镜湖区精准对标中央要求,按照省委、省纪委和芜湖市委、市纪委的安排部署,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倒排工期,把时间精确到每个节点,任务细化到每个环节,责任落实到每个人,牢牢把握转隶、组建、挂牌等关键环节,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在镜湖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目前,该区纪委、区监委已于12月11日启动为期11天的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业务集中培训,着力提升区纪委、区监察委机关干部的法律素养和运用党规党纪的能力,打造一支既懂纪又懂法的纪检监察铁军,为努力实现监委会工作上的深度融合和规范高效运行打牢坚实基础。(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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