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陵县认真落实上级要求,迅速开展“三清”(在办未结案件清理、线索清理交接、涉案款物清理工作)工作。12月8日,顺利完成线索交接,“三清”工作扎实高效完成,实现工作无缝对接。
组织有力。成立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业务工作组,由县纪委、县检察院等单位相关领导担任组长,抽调业务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沟通平台。严格对标时间表,精心绘制“施工图”,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挺纪在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三清”工作任务落实。
措施有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任务清单,实行定期督办,落实签字背书,确保全程留痕。突出重点,把握节点,攻克难点。建立在办未结案件清理、线索清理交接、涉案款物清理三项台账,对棘手问题合力攻关,妥善化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衔接有序。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衔接机制。坚持人员转隶与案件、线索、款物移交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县纪委案件管理部门及时做好工作对接,建立管理台账,一案一登纪,一卷一移交,对相关材料逐一清点,逐一签核。明确移交后办理程序,以领导关系转隶为时间节点,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转隶前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部门已经立案、尚未办结的案件按原有工作程序继续办理,转隶后新立案调查的按新的领导关系由监察委员会审批,保障工作衔接有序。(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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