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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强化环保问责 64名党员干部被追责问责

时间:2017-12-12 09:0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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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滁州市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强化督导督查,公开通报曝光,不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6件问题线索和省环保委交办的3件问题线索,64名党员干部被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诫勉谈话15人、通报批评6人、书面检查14人、约谈8人。

一件线索,问责三名党员干部

“明光市工业园部分企业未按环保要求拆除燃煤锅炉,还在烧煤或废旧板材,燃烧产生的气体污染环境……”2017年8月,一件反映明光市工业园大气污染问题的问题线索引起了滁州市纪委、市环保局的高度重视。通过实地调查,发现明光市经开区、苏巷镇工业园区有4家企业仍然使用燃煤、油类等作为锅炉燃料,排放刺激性气体。调查组立即将这一问题移交明光市纪委,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厉行问责。

“2015年燃煤锅炉专项整治以后,我们要求这两家企业限期整改,但后期没有跟进检查,失去了监督,导致企业钻了空子,燃煤锅炉使用问题长期存在……”明光市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张某在接受纪委谈话时懊悔不已,“作为联系这两家企业的责任人,我工作失职,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2017年11月,明光市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张某及苏巷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因督促园区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力,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明光市环保局污控股股长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期通报,曝光七起环境问题

“2014年以来,来安县水口镇某生猪养殖园违反环评批复要求,未经处理超标准排放污水,致使养殖园周边环境污染严重。水口镇政府未正确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水口镇主任科员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西王村党支部书记陈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滁州市纪委公开曝光了三起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情况,再一次彰显整治环保领域“为官不为”问题的坚定决心。今年以来,该市不断强化通报曝光力度,分3个批次对7起突出环境问题27名党员干部问责情况公开曝光。通过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把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到实处,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绷紧从严从实之弦,让环保工作“不上心”的党员干部倍感压力。

四次督查,走访百家问题企业

“走,再去看看明光市工业园燃煤锅炉整改得如何了”,12月6日,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第二督查组组长简单明了的下达了督查任务。

今年6月以来,滁州市纪委和环保局组织4个督查组,先后4次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经查属实的133件信访件和省环保督察交办的72个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定路线、直奔现场、直奔基层的“三不两直”方式,先后走访了近百家问题企业,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应该追究未追究的8件突出环境问题进行重点督办。

“这种‘三不两直’的督查方式是发现问题的最佳手段,问题企业没有了反应时间,问题便自动显现。”第二督查组组长张书瑞介绍道。(滁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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