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监察体制改革进行时】 芜湖县:以“三学”促执纪能力提升 为监察体制改革打基础

时间:2017-11-15 11:2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法庭上,周某对其负有分管拆迁职责提出了辩解。我们在审查时,证据主要采用其本人陈述和几个村干部的证言的方式。”“有无分工文件或分工文件中,是否明确周某负有拆迁审核工作职责,虽然不影响他渎职罪的法律认定,但检察院在后期的侦查中及时补证,无疑起了一定作用,今后我们要格外注意。”近日,芜湖县纪检监察室几名同志在热烈的讨论一起职务犯罪案的庭审过程。

与以往不同的是,参加旁听庭审的纪检监察室同志们并不是以单纯的接受警示教育为目的,而是注重审查对象在法庭上提出的辩解,从执纪审查证据确凿、程序合规等方面对庭审环节进行“反思式”学习,为即将到来的监察委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做好业务衔接实践。

今年下半年以来,芜湖县纪委为扎实有序完成即将开展的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不等不靠、预先谋划、提前在业务对接上抓落实,以执纪审查工作为主要接入点,通过邀请县检察院同志共同参与执纪审查工作,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双方就执纪审查与法律调查在程序、方式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商讨式互学”;执纪审查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自查式辩学”,结合各自承担职责开展讨论,指出执纪审查工作不足;被审查人移送司法机关法院庭审时,组织执纪审查人员开展“反思式研学”。通过三个阶段,多环节、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研讨学习,尝试执纪审查工作与新的监察工作提前对接。

目前,芜湖县已研究制定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详细清单,明确了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实。(芜湖市纪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