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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阳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11-02 09:0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视工作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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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6日至4月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6月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方能斌同志负总责。我县整改工作,在省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第六巡视组和省委巡视办的直接指导下,严格按照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面贯彻省委巡视整改任务推进会精神,按照政治之巡、立规之巡、教育之巡、看齐之巡的要求,坚持从县委改起,从常委抓起,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制定了“1+5+3”的整改方案,对4大类、14个方面、39项具体整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健全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集中攻坚、整体联动、挂图作战,着力确保整改部署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目前,各项主要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管党治党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管人管权管事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领导方面

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县党的领导方面存在10个具体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从多方面进行整改。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县委统揽全局的工作机制。一是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完善了三个党组的工作规则等制度。二是县政府全面落实了“四重一大”事项由党组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重大问题一律先提交县政府党组讨论,再依照有关规定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县政府需要提请县委研究决定或者向县委报告的重要事项,一律以党组名义及时报送县委。三是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等建立议事内容目录,并实行清单管理,切实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进一步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出台了《中共青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等制度,结合“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以案促学、以案明纪,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着力加强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巩固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专项整治成果。

3.着力完善党建发展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机制。出台了党建、发展重点工作“5+1”调度制度,将党的建设与经济指标、重点项目、美丽乡村、环境治理、脱贫攻坚纳入县委重点调度,每季度由县委县政府集中调度,每月由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切实将党建与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调度。

4.充分发挥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出台《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今年以来,已于6月26日召开了1次会议,研究部署了县委巡察全覆盖等工作。

5.持续开展省委“八个专项整治”。开展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和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出台了《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扎实开展“酒桌办公”和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两个专项整治,抓好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6.扎实推进“重补促”专项整改。出台《青阳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定期巡查乡镇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展情况、小额信贷落实进展情况。目前,共发放“两免小额信贷”5198.5万元,达省下达任务的近2.5倍。

7.全面提升预算管理、土地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出台《青阳县财政局预算编制操作规程(试行)》等制度,明确要求所有部门单位追加预算必须报告财政部门,由县财政局报经县政府同意后提请县人大审议,县人大批复后再安排资金。二是强化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项目,及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供地手续,力争8月底前供地率达80%以上。三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确保年内完成7宗285.3亩闲置土地分类处置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征地行为,对未批先征等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8.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加快“调转促”步伐。一是进一步树牢绿色发展的理念,将环境治理纳入“5+1”重点调度,常态化推进“9+1”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铁腕治矿、重拳治沙、科技治超、精准治污、依法治违、从严治路等“六治”行动,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整治“三大革命”。二是进一步坚定转型发展的决心,出台《青阳县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涉矿企业集中整治,停产整顿22家环保未达标矿山,基本完成11家矿山封闭式厂房建设。三是进一步强化跨越发展的支撑,明确项目准入门槛,出台了《青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引进新业态、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大旅游、大健康等现代服务类项目。今年以来,新引进重大项目72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9个,战略性新型产业项目16个,为跨越发展强化了项目支撑。

9.加快建设平安青阳,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了《青阳县化解信访件专项工程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行“一村一综治中心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探头”工作,加快“天网工程”二期建设,不断加强社会治安治理。上半年,在全省群众安全感第三方测评中,位居全省前十、全市第一。

10.着力加强旅游市场整治,全面加强宗教和寺庙管理。出台了《青阳县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加快推进旅游综合执法改革,严厉打击“假僧野导”10人,其中刑拘9人、行政拘留1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民族宗教管理工作职责的意见》等制度,召开了统战工作、宗教工作等会议,加强宗教“三级网络”建设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严肃查处庙宇违规占地和建设行为并实施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了依法治理旅游市场、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党的建设方面

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我县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14个具体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深入分析查找根源,认真研究对策,积极加以整改。

11.进一步发挥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在制度建设上,修订完善了《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小组会议召开频次和议事内容。在工作推进上,坚持领导小组谋在先、议在前,明确凡是涉及党建制度建设工作的议题,在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前,一律先提交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大力推进领导小组会议由学文件、定计划、听汇报向议事务、抓统筹、查落实转变。

12.着力推动党建重点任务落地见效。3月份印发了《县委党建领导小组2017年度工作要点》,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开展了专项督查。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在7月3日召开的县委全会上,安排了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和23个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向大会报告上半年党建工作落实情况。

13.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调度与考核。印发实施了综合绩效考核方案,着力实行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双百分制”考核。加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工作,拟定了《县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工作责任清单》等制度,要求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在县委年度党建述职会上进行述职考核。6月5日,召开了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现场调度会,现场观摩了杨田镇黄泥村等4个示范点,坚持将党的建设抓在基层、抓在一线、抓在实处,切实为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14.不断提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实效。出台了《中共青阳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县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月学习安排以及考勤制度,目前,县委中心组已集体学习9次,参学率达85%以上。

15.切实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上半年,2个党组均已安排7次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

16.进一步健全了县委中心组主旨发言制度。明确要求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每次须围绕学习主题作主旨讲话,每位中心组成员每年须作1次以上中心发言,今年以来中心组共围绕“讲政治我们怎么讲”等主题开展了2次4个专题的研讨,共21人次进行了交流发言。

17.严肃认真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将“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与巡视整改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建设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逐一审阅把关。

18.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党内政治生活。出台了《青阳县关于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半年,结合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对领导干部参与党的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检查调度,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均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讲重作”专题组织生活会。

19.持续提升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一是结合干部特点和岗位需求,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全年共安排13个主题班次,计划培训干部1200余人次,6月份举办了全县第九期青年干部培训班,选调37名年轻后备干部、女干部集中培训;7月份举办了全县招商引资培训班,选调41名干部赴上海交大集中培训。二是注重实践锻炼,出台了《青阳县干部培养挂职锻炼制度》,选派2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到村任扶贫队长,11名干部任乡镇扶贫副书记,5名年轻干部担任扶贫专干。三是出台了《青阳县科级领导干部交流暂行规定》,着力推进科级干部、县直部门内设机构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四是出台了《青阳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办法》,5月份,结合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对相关县直、乡镇班子进行了联动调整,进一步优化了干部的年龄、专业、知识等结构。五是出台了《中共青阳县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培养、任用和管理。

20.全力把好选人用人关。出台了《县委管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考察对象确定方法,实行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机制,并征求干部所在单位纪检部门意见,确保考准考实干部。出台了《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县委组织部议事和决策机制,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确保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1.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一是加大领导干部管理力度,转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完善了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积分制”考核办法,全面开展了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公示。二是建立在职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不断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7月12日,对在2016年度“积分制”绩效考核中排位靠后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三是全面规范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修订了《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意见》,通过召开一次会议、发放一封告知书等形式,引导其履职尽责、发挥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22.全面推进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全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全域推进、全面推升”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了《中共青阳县委关于推进全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和农村、社区、非公企业等7个领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方案,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和服务功能,推进组织体系设置、基本工作保障等8个方面标准化建设。其中,2017年底前,全县5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标准化要求,各领域示范型党组织比例达到40%以上。7月18日-20日,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开展了督查,目前分别有198个基层党组织达标,102个达示范。

23.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举办了庆祝建党96周年事迹报告会以及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二是认真落实《青阳县2017年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点》,6月份在《池州日报▪青阳新闻》开设反邪教警示教育专栏,普及反邪教知识,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反邪教的政治敏锐性。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四是加强社区“大党委”建设,建立健全了县直单位党组织和共建社区党组织共同评分机制。五是加强“两个覆盖”,推行30个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单独组建,同时在非公党建领域开展“365”行动,实行分类指导,目前全县A、B、C类党组织各45、67、39个。

24.持续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培养和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加大在年轻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力度,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督查。建立健全村级后备干部库,7月上旬组织开展了55周岁及以上村党组织书记排查摸底工作,对全县39名55周岁及以上村党组织书记,分别确定了合适的继任人选。每个村按照要求确定不少于2名后备干部,全县建立了318人的村级后备干部库,实行动态管理,其中90后后备干部参与村级事务。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我县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11个具体问题。对此,我们坚持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为契机,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

25.全力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点,纳入了县委县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二是拟定了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评议、约谈、考核、责任追究四个办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全程记实制度》,定期约谈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定期听取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履职情况汇报,督促其落实好“两个责任”。三是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出台了《关于开展加强村级干部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召开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再明确、再压实。四是深入剖析我县查处的蓉城镇光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撰写的案例剖析材料《“生财有道”的村支书》,已在省纪委网站登载,形成了强烈震慑作用。

26.加快推进巡察机构组建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出台了《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参照市委巡察办机构建设,明确县委巡察机构设置和编制职数。拟定了《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落实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确保年底前完成派驻全覆盖。

27.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一是出台了《青阳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5月份,开展了经济责任离任交接工作,完成19名领导干部的离任交接。二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所在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交接办法相结合,将政府投资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将政府投资审计的成果和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三是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察力度,出台了《青阳县审计整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对2013—2016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对整改不到位的109个问题,及时向24个部门发出26张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目前,已收回24个单位的审计整改报告26份,其中问题已整改到位86个。

28. 进一步加大党内监督力度,提升党内监督水平。一方面,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出台了《关于在县管领导干部中开展经常性提醒警示谈话工作的通知》,邀请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为全县400余名领导干部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对110个村党组织书记、选派干部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今年以来,对11名乡镇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49名科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县纪委负责同志开展诫勉谈话12人,其中正科级干部5人,副科级干部6人。另一方面,强化监督问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相关规定,今年以来开展作风效能、账务明查等检查5次,重点查处部分单位公款招待费用偏高、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并将上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重点。其中,对1名工作人员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实名曝光;对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对市纪委作风效能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问责5人。

29. 进一步提高纪委办案能力和水平。一是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建立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做到重要线索统一管理、集体排查、跟踪督办和及时报备。二是充分整合监督执纪资源,建立完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协作办案模式,变下沉办案为下沉指导,将过去直接查办涉及村级党员干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般党员干部案件的执纪模式,改为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主办,县纪委负责派员专门指导。三是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了乡镇纪委和县直派驻纪检组自办案件考核权重。

30.深入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出台了《青阳县“一案双查”工作制度》,坚持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切实以严格的问责追究,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31.全力支持纪委突出主业转职能。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分工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所有乡镇纪委书记、县直派驻纪检组长分工情况进行再清理,并报县纪委审核。

32.持续改进文风会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文件简报的若干意见》《强化县委会务服务保障制度》等,对精简会议、简报工作要求进行了再明确、再规范、再强调。

33.深入贯彻落实公款招待有关规定。制定了《青阳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7月20日召开了全县公务接待工作培训会,常态化开展公务接待督查,督促乡镇和县直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34.进一步强化县开发区财务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开发区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成立开发区内审机构,加强对财务收支情况的审核审计。同时,建立提醒谈话制度,党工委、纪工委分别对班子成员、下属国有公司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7月初组织签订《廉政承诺书》,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廉政意识。

35.坚决查处违规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出台了《关于全面构建“滥发津贴补贴”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将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作为县委巡察和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发放,加强监督。

四、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方面

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我县在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方面存在4个具体问题。对此,我们深入剖析、深刻反思问题根源,认真查找制度缺失、工作漏洞和自身不足,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36.持续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严禁向非预算单位、项目出借财政资金,严禁违规向国有、混合制、民营企业出借财政资金或提供融资担保。责成有关乡镇尽快与企业协商制定还款计划,落实还款事宜,依法进行追讨。同时,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37.进一步规范了工程项目建设。对近年来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全面整改到位。出台《青阳县小额建设工程施工和服务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等文件,明确和规范招标各环节程序。规定无论项目大小,一律进行项目建设前期方案评审,把好地质勘探和施工图数据关,尽最大可能减少工程变更。对确须变更的,严格执行《青阳县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工程变更行为。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监督检查,切实从源头上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腐败行为。

38.进一步健全了村级财务监管机制。出台了《加强村级干部管理和村级事务监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财政涉农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征迁补偿款规范发放制度》等制度,全面实施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深入贯彻中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检查。

39.进一步完善了县开发区管理机制。在加强财务管理方面,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由股东代表对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加强审核;成立了内审机构和下属国有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小组,配合县清账工作小组理清下属三个国有公司往来账目及对外债权债务情况,目前,债权债务已全部理清。在加强工程管理方面,制定了《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工程必须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全面规范开发区工程建设计划编制、建设管理、变更、验收等程序;从6月12日起,明确开发区的各类工程均由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工程实施主体,不再安排下属公司作为工程实施主体,实行单一主体、单一支付,确保不发生多头支付,杜绝工程量重复计算。在加强不动产收储管理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快高速东路自来水工程施工,正在进行供水工程招标,督促企业在具备供水条件后,尽快完成消防验收,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在加强担保审批管理方面,规范完善审批手续,金诺公司已停止担保业务,并对在保企业做好尽责调查,进行有效跟踪,同时对过去未完善程序的已经完善并归档;做好风险防控,对在保企业完善反担保措施,针对代偿企业依法进行追讨。

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还需要常抓不懈、深入推进、全面落实。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6-5021295;通信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246号县整改办;邮编:242800;电子邮箱:qyxszgb@163.com。

(中共青阳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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