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推动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健全责任体系,有效传导压力。先后督促、协助派驻单位党组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和《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初步形成了以“两个实施意见、两个责任清单、一个考核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两个责任”制度体系。通过召开廉政会议、签定责任书、下发工作要点、组织专项考核等“规定动作”,拧紧责任螺丝,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人,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以“不落实之事”倒查追究“不落实之人”。去年7月份问责条例实施以来,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先后直接或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开展党内问责4例,问责党组织4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失责必问的鲜明态度。通过严肃的责任追究所形成的震慑效应,倒逼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自觉得到进一步增强。
开展纪实管理,强化责任担当。为切实加强履责过程管理,驻厅纪检组联合厅党组探索建立了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纪实”制度。在主体责任纪实方面,制定《关于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工作的意见》和印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做到了履责方式有参考、过程有记录、效果可评估、事后可追溯。在监督责任纪实方面,建立起履行监督责任“1+N”报表纪实体系,“1”即在各直属单位全面推行运用纪律审查信息管理系统这一电子信息平台,“N”即整合优化形成定期报送的6类监督执纪问责统计报表。全程纪实制度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记录在手册、登记在表格、统计到系统,为实化“两个责任”抓手、倒逼“两个责任”落地见效安装上“助推器”。(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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