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廉史今读】自省修身

时间:2017-10-23 19:3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分类:廉史今读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素以言近旨远、朗朗易诵而著名的《弟子规》,长期以来在读书人中拥有巨大影响。其“见人恶,即内省,有则改,无加警”一语,尤为彻透。见到别人不好的地方,能做到立刻反躬自省,看自己身上有没有。倘若有,就要马上改过;如果没有,则要警醒自己时刻惕之、戒之,以免将来蹈其覆辙。

一个“省”字,意蕴可谓深矣!

夏朝的伯启就是勇于自省的典范。当时,诸侯有扈氏反叛,伯启受禹之命率军平叛,但不幸的是大败而回。事后,他没有怨天尤人,更没有诿过于人,而是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兵多地广,又占尽天时、地利、道义等优势,可是却被打败,这一定是自己的德行和才能不够所致。此后,他励精图治,兴利除弊,礼贤下士,体恤百姓,因而国渐富、兵日强,政通人和,众志成城。一年后,有扈氏闻知,顿时打消进犯之念,自缚其身俯首请降。

东汉官员第五伦也是自省的楷模。他一生刚正无私、奉公尽节。当有人问他是否也有私心时,他这样回答:“曾有人送我一匹世所稀有的良马,我虽没有接受,但每到举荐官员的时候,我却总是想起他,当然最后并没有提拔任用他。还有,我哥哥的孩子病了,我一夜去看了十次,但回到家就沉沉地睡着了。等到我的儿子病了,由于公务实在繁冗,一次都没有去看,但是心里却忐忑不安,彻夜不眠。这怎么能说我没有私心呢?”第五伦对自己私心反省之深刻,简直达到苛刻甚至不近人情的程度,也正因此,才彰显其品行之高尚。

其实,反省于人生而言,确为不可忽视之要务,它等于将“一叶障目”那个“叶”自觉地拿掉,以尽览泰山之壮美;又等于将心灵明镜上的尘埃经常地拂去,以保持心明眼亮。孔子数千年来一直被奉为圣贤的化身和代表,然而,他也是“省”字的终身践行者。《孔子家语》中记载,孔子带众弟子周游列国时,途中断炊,多亏颜回讨来一些米才解了燃眉之急。当饭快要煮熟时,孔子却无意间看见颜回用手在锅里抓了一把放到嘴里。片刻间,颜回恭请老师吃饭。孔子说:“我刚才梦见了先父,正好这饭洁净,我就用它先祭过父亲再吃吧!”颜回一听就急了:“使不得!这饭已经不干净了。刚才煮饭时,有炭灰掉进锅里。我觉得丢掉可惜,就将弄脏的饭抓起来吃了。”孔子听了,不住地叹息道:“人应该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是眼睛看到的却不一定是真的;人依靠的是心,可是自己的心有时也不可信。可见,了解一个人是多么不容易呀!”也就是说,倘若我们自以为是,不能自觉地时时自省,就会犯错误。孔子那么高的修为,都慨叹自己离不了反省,否则就会自以为是,而犯下错误,更何况普通人呢?

清代晚期的曾国藩即深知这一点,他的内省功夫也达到很高的境界,在每天的日记中,他都要将自己一天的言行进行一番彻彻底底的清扫。一次,曾国藩与朋友小珊因小事产生嫌隙,经过反省,他认识到自己是犯了“尽人之欢,竭人之忠”的过错,“宜速改过,走小珊处,当面自认不是。”有时,朋友想听听他对自己诗作的意见,他没有实话实说,而是击节赞赏,后来省悟,不胜愧悔,“观人作应制诗而谀之,不忠不信,何以为友?圣人所谓‘善柔便佞之损友’,我之谓矣。”面对名利之心,他则时时警惕、刻刻检省,以防止其泛滥成灾,冲垮他的人生堤坝,“坐间,闻人得别敬,心为之动。昨夜梦人得利,甚觉艳羡,醒后痛自惩责,谓好利之心,至形诸梦寐,何以卑鄙若此!”……曾国藩的一生,就是自省的一生,以至人生的修养和事业都实现了巨大成功,朝廷誉其为“学有本源,器成远大,忠诚体国,节劲凌霜”,谥号“文正”。

与前述诸贤反其道而行之的是,西楚霸王项羽,其人武功盖世,力能拔山,冲天一怒,四海战栗。但由于从不知反省,最终一败涂地。陈平、韩信俱为人杰,但都不能为其所用,以至先后跑到对手刘邦之处。其后,甚至连忠心耿耿、足智多谋的范增都被迫离之而去。四面楚歌、穷途末路之际,项羽仍不自省,一切皆归咎于时运不济,“时不利兮骓不逝”,认为“天亡我,非战之罪也”,最后以“自刎垓下”而落幕也就不足为奇了。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作为修身的一门必须完成的功课,反省显然是十分必要的。胸怀济世安民远大抱负的仁人志士,固不待言,不然,何以“齐家、治国、平天下”?即使如一般之人,亦不可等闲视之,否则,耳聪目明,将可望而不可求;身心安泰,将可期而不可遇,至于人生事业,更可能是盲人瞎马,大海捞针。而自省恰是一剂良药,孔子靠它“见不贤而内自省”,进入“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王国;荀子靠它“日参省乎己”,达到“知明而行无过”的境界。这些千古宗师的光辉人生,无不昭示出一个哲理:一日三省犹未足!(马军)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