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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力量下沉 改革创新  阜阳推进正风反腐向纵深发展

时间:2017-10-12 06:4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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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近13000件,处分党员干部11000多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00多人、乡科级干部1200多人,移送司法机关700多人……这是阜阳市纪委五年来交出的正风反腐答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阜阳市纪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在遵照中央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的基础上,立足地方实际,以创新的思维破解履职难题,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工作,着力净化地方政治生态。设立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做法被《人民日报》报道,县及县以下纪检体制改革、市级党风廉政建设巡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做法,多次被中央纪委办公厅信息专刊、《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新华社《内参选编》等刊发,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责任压实——既牵牢“牛鼻子”又善递“牛绳子”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关键在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五年来,协助市委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责任清单、约谈提醒、“三书两报告一记实”、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市委通过召开述责述廉会、落实主体责任汇报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和警示谈话会等进行督责,层层传导压力。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等形式进行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市纪委对市国税、国土、卫生系统性腐败案件,市经济开发区京九办事处系列腐败案件,阜南县、颍泉区中市街道区域性腐败案件实施了“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

抓牢“牛鼻子” 也要善递“牛绳子”。阜阳市纪委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提升政治站位,加强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所在,谋划具体路径和实施抓手,为党委当好参谋和助手。五年来,在始终保持正风反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的同时,市纪委针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民生方面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并协调有关单位梳理用人用权用钱用地“四用”制度138项。五年来,市纪委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落实,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赢得了社会各界认可。市委明确提出了“四个优先”:凡是纪委工作实践中开展的创新探索都给予优先支持,凡是纪委提出的重要议题都优先上会研究,凡是纪委必要的硬件建设和财力支持都优先保障,凡是关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问题都优先解决。

力量下沉——既握紧“铁拳头”又干出“好样子”

握紧拳头,方能整体发力。五年来,阜阳市纪委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努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把监督执纪力量向一线倾斜,锻造了一把把直指腐败的“利剑”。

在市、县纪委机关,通过内设机构调整、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工作分工,监督执纪力量得到明显加强,主责主业更加聚焦。

优化重组基层纪检监察资源。针对乡镇纪委力量薄弱、兼职不专职、专职不专业等问题,从2013年底开始,在颍州区、颍上县开展基层纪检监察资源优化重组试点,2014年 8月在全市推广。根据乡镇(街道)行政区划、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坚持毗邻相近的原则,全市成立36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每个室负责4-6个乡镇,配备4-6名人员,作为县级纪委的派出机构,重点履行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督检查三大职能,着力解决“管得着看不见、看得见管不着”的“七站八所”问题,乡镇不愿解决或解决不了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最后一公里”。截至去年底,工作室初核问题线索2355个,立案1382件,党政纪处分1277人,移送司法机关210人,成为基层反腐的重要力量,被群众誉为上级纪委的“望远镜”、深挖腐败的“显微镜”和同级监督的“监控镜”。

加强乡镇(街道)纪(工)委组织建设。在推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建设的同时,为避免乡镇纪委职能弱化,阜阳市还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组织设置标准化、干部配备专业化、工作运行制度化、硬件设施统一化的“四化”建设,所有乡镇纪委做到了有单独的办公室、谈话室、计算机等“十一有”。 今年前9个月,全市乡镇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近2900件,立案1500多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00多人,同比增长55.9%、10.1%、6.8%。

探索实行派驻机构联组管理。在2012年对市直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基础上,针对派驻纪检机构存在的力量分散、监督乏力、长年不办案问题,出台《关于对市直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实行联组管理的实施意见》,对48个派驻纪检机构成立6个联组,协管37个未派驻纪检组的单位,由市纪委常委或副局长任组长,市纪委每位副书记联系2个联组,明确了交叉监督检查、疑难信访核查、纪律审查三项主要职能, 2014年实行联组管理以来,共开展督查172次,信访核查264件,处置问题线索117件,立案90件,党政纪处分86人,派驻机构的职能进一步强化。

借鉴巡视工作经验,2014年在全省率先建立巡察制度。市委出台巡察工作办法和巡察全覆盖方案,建立巡察人才库,县(市、区)委同步开展巡察工作,形成了市县联动、全市一盘棋格局。截至今年8月,市委已经开展13轮巡察,完成了对4个县(市)、43个市直单位、15个副县级乡镇、14所副县级学校和50个重点乡镇、33个县直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对2个镇开展巡察“回头看”。同时,组织各县区委巡察了141个县(区)直单位,111个乡镇。市县两级巡察发现突出问题5034个,完成整改4443个,发现问题线索3180个,立案查处127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92人,移送司法机关88人。

重心下移,既剑指“微腐败”又“固本强基

“将乡镇巡察对象延伸到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对问题多发、群众反映强烈、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开展机动式巡察”。

“引入第三方审计,按照每年不低于30%的比例,对群众关注的工程建设、征迁安置补偿费等重大事项开展专项审计”。

“每年拿出一定名额从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对工作实绩突出的通过破格选拔、挂职兼任等方式进入乡镇党政班子,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这些“含金量”颇高的举措,是今年5月阜阳市委、市纪委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依然严峻的客观实际,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纵深的制度设计。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2014年10月至今年9月,阜阳市开展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以来,就排查问题线索近8000件,立案6000多件,给予党政纪处分近4000人,移送司法机关300多人,相当于每月就有近70名党员干部受处分,有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而且绝大部分是乡村两级干部。

今年年初,阜阳市纪委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出发,突出规范微权、管好微官、严惩微腐这个关键,主动牵头,开展调研,围绕农村产权交易及项目建设招投标、基层为民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征地拆迁、惠农资金管理发放、集体“三资”管理、村干部报酬待遇、村干部选拔与教育、“阳光村务工程”等10个方面,形成综合调研报告并上报市委,按照“1+X”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关于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意见》和“推进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工程”方案等10个配套方案,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任务具体实施,从体制机制入手,通过改革创新,在严惩“微腐”的同时,达到规范“微权”、管好“微官”的目的。(阜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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