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灵璧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决定派出4个巡察组对杨疃镇、向阳乡、大路乡、大庙乡4个乡镇开展常规巡察。根据部署安排,各巡察组将从3月6日至31日进驻被巡察单位,对乡镇党委、纪委进行同步巡察。
“全面从严治党,纪委要把自己摆进去,监督别人的人必须带头接受监督。”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实忠介绍,2016年县纪委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6件,立案审查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这充分说明纪检监察机关也并非净土,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开展巡察尤为必要。”
为进一步解决“灯下黑”问题,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走向严紧硬,灵璧县在推进巡察“全覆盖”过程中,与时俱进推动实践创新,在对各级党委(党组)进行巡察的同时,对同级纪委(纪检组)开展同步巡察,切实让巡察“利剑”更快更准更具锋芒。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聚焦政治巡察,通过个别谈话、走访调研、民主测评、听取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案件卷宗、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纪委(纪检组)及其成员履行专责监督情况进行巡察,重点围绕“三转”是否到位、群众信访举报受理是否及时、专责监督履职担当是否充分、查办案件是否坚决、追责问责力度是否严紧硬等内容进行“把脉问诊”。
根据动员会要求,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要对被巡察单位纪检部门履责情况形成专项报告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对涉及纪检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一人一事一报告”,严格按程序向县纪委移交,确保从严从快调查处理,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效率。(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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