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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来自基层的纪检监察“尖兵” ——合肥市瑶海区纪委罗建明先进事迹

 罗建明,2010年7月起任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纪委副书记,主要分管纪律审查和信访举报工作。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罗建明同志始终坚持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做人做事的底线,把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党的纪律规矩作为工作上的最高追求。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罗建明同志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穿工作始终,竭尽全力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涉纪信访问题,他始终坚持亲自阅批、亲自接访,严格落实带案下访制度,亲自深入基层调查落实,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难案、积案,不仅化解了矛盾,而且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5年来,共处理信访举报279件,办结率均为100%。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罗建明同志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努力推进信访举报工作“三转”,带头转变理念思路,重新明确职责定位,牵头推进“来信、来访、来电、来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的建立,亲自修订了《瑶海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访件分类登记和归类集中办理,切实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受理和处理对区管党员干部、党组织违反党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上来,做到亲自函询、预警,信访举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仅2015年,业务内信访件成案率达35%,为推进纪律审查提供了有力的线索保障。

作为一名纪律的执行者、监督者,罗建明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不论在大是大非还是小事小节面前能够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2015年,在铜陵路街道姚大塘拆迁安置失职渎职案件中,罗建明同志顶住压力,在长达2个月时间内对190余户拆迁资料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核查,查明了街道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致使姚大塘拆迁安置项目中出现违规安置问题,给国家造成约3000余万元巨额经济损失的客观事实,最终给予7名涉案人员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2人。5年来,他身先士卒,始终活跃在纪律审查第一线,先后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8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0人,涉案金额3600多万元,收缴违纪款344.4万元,在本地区起到了有力的警示震慑作用,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得到了充分保障。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充分融入到纪律审查工作中,罗建明同志认真学习、研究、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在发挥纪律审查的教育、监督、制度和惩处功能上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至今,他先后对私用公车外出游玩,公职人员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在全区通报典型案例,把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教育警醒,体现在日常监督工作之中;同时,通过他对民生资金和拆迁安置等领域不正之风和反腐问题的查处,引起了区委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推动了民生资金管理制度、拆迁安置政策的修订和完善,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得到充分发挥。2013年以来,罗建明同志共立案查处74件,占五年总数的87%,其中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46人,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20人,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5人。2014年、2015年瑶海区纪律审查工作均位列全市城区前列。

作为一名“老纪检监察员”,罗建明同志不仅敢于担当、勇于负重,更加敢为人先、善于创新,不断提升反腐败斗争实效。他着力推进管理创新。在区委、区纪委的领导下,重新调整区反腐败协调小组,除传统的公检法、组织、审计部门外,吸收房产、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会议调度、案件线索移送、协调办案、定期通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成员单位在查办案件中的协调配合,增强了办案合力。近5年来,先后牵头召开反腐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0余次,研究协调案件10余件,既有力推动了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又增进了各方对纪检监察案件工作的了解。他着力推进制度创新。面对日益严峻的反腐败形势,为改进纪律审查工作水平,建立委局机关全员参与纪律审查工作制度,有效缓解查信办案力量不足问题;实行无案问责通报制度,通过无案单位自行说明、区纪委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定期跟踪通报等方式,不断传导工作压力,基层查信办案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基本解决了镇、街纪(工)委长期不办案、不会办案的尴尬局面;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组建了20人案件查办陪护队伍,制定《谈话场所管理制度》、《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制度,实施纪律审查安全责任制,纪律审查安全性明显增强。他着力推进思路创新。坚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在全市率先开展具有党员身份的社区矫正人员党纪处理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活动,对社区矫正人员党员身份、党组织关系进行摸排梳理,纠正党纪处理不到位71人。

罗建明同志为人正直谦和、平易近人,待人彬彬有礼、坦诚热情,在同事、在群众眼中是一位“不会发火”的领导干部,来访的群众都喜欢找他聊天、解决问题,受处分的党员干部都喜欢找他谈思想、说感受。一位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干部感叹说:“以前受到党纪处分我想不通,通过和罗书记的交流沟通,深深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我诚心接受组织处理,认真改过。”罗建明同志为官清正廉洁,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不接受相关利益人的吃请和礼品礼金,所办的信访和案件从未受到检举和投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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