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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纪”语】第二十七期 | 福利虽好,可不能“任性”发......

    2017-09-22 16:08

小伙伴们,周五好!

还记得长假长什么样子吗?

不()知()不()觉(),下半年的第一个节日就快到来了!

今年的中秋遇上了国庆,假期秒变“假期PLUS”。下周上完6天班,你就可以获得一个长达8天的豪华假期套餐,想想还有点儿小激动呢。

临近中秋,朋友圈里铺天盖地卖起了月饼,微博上“中秋你们单位发什么福利”也登上了热门话题,来看看别人家单位都发了些啥。

对于公职人员来说,过节福利当然也有,但不代表可以随意发。

《关于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的紧急通知》(国纠办发电[2001]2号),早对单位使用代币购物券(卡)给职工发放福利提出了禁止性要求。

一般所说的违规发放过节福利,在形式上多表现为打着逢年过节名义向干部职工随意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或者是发放数额上明显超标的高档奢侈商品等。

这些行为既无法体现传统节日组织慰问干部职工的性质,也明显违反廉洁纪律、财经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等党和国家的各项规定,必须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追究。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和地方三令五申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但仍有一些单位和部门充耳不闻、顶风违纪。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统计,2017年以来,截至8月底,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965起,处理4081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376人,其中包括6名省部级干部。从查处的问题类型看,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最突出,达到6669起

上周三,池州市通报了一起违规发放福利的典型问题。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大兴村党支部书记钱礼文、村委会主任章腊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2月,江口街道大兴村违规从村集体企业列支经费14920元,用于发放村干部福利。此外,钱礼文还存在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5月,钱礼文、章腊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周,“安徽纪检监察”推送了3篇人物通讯,这周又陆续推出了6篇。

有小伙伴说,光看先进人物还不够,还要看先进集体。别着急,都有,目前已经推送了两篇:

戳链接可直接阅读:

红土地上的党纪党规捍卫者 ——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金寨县纪委

打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芜湖市纪委

明天还有一篇阜阳市纪委的先进事迹报道,记得关注一下推送哟!

“我收的钱都没有用来挥霍,而是用来学习深造和单位员工旅游了,也取得了学位。”

本周三上午,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案。时任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经理的殷博,被检方指控受贿53万元,殷博当庭为自己辩解。

“承接我们公司工程的几家公司,过年送的红包,都喊上了单位员工一起出去旅游了。学习深造也花了20万元,也取得了学位证书。”殷博称,员工学习深造的费用都可以报销,但是因为收了钱,所以也没有向单位报销。

而学习深造的目的也是为了提高个人业务能力,更好地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对此,殷博的辩护人还补充说道,殷博上任时,公司负债累累,但在殷博的带领下,在他离任时,公司已扭亏为盈。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殷博表示他是学工科的,对法律知识认识甚少,忽视了对个人行为的约束,始终心系公司,但自知功不能抵过,希望法庭能给他一个公正的判决。 

广大工科男表示:自己的锅自己背就好,我们不要。

用受贿的钱去学习深造就不算“赃款”啦?

这不禁让人想起第四期【一周“纪”语】里的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程效先——以出书为由“拉赞助”收受50万,经费不够大伙儿来凑,文人出书的事儿怎么能叫索贿呢?(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戳链接温习一下【一周“纪”语】第四期 | 索贿又现“奇葩说” :出书经费不够大伙来凑

一周“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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