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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看似简单不简单

时间:2017-09-08 15:0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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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审查期间,对他的身份认真进行了核实。虽然他不是监察对象,但他是中共党员。案情挺单一的,大部分都是以前的事情,简单。”前段时间,审查组的同志将一起案件移送审理,并按照惯例大致介绍了案情。

“调查卷就壹卷?”

“就壹卷,要不怎么说简单呢!”

我收下材料,心想,这应该是今年以来办理的最简单的案件了,薄薄的壹卷就是再复杂也复杂不到哪去。

接下来,我轻车熟路,仅用了三天时间就完成阅卷笔录,列好补证清单。事实清楚、况且同案人也已经处理到位,确实简单。收到调查组的补充证据后,下午我找被审查人进行了审理谈话,报告也很快形成。

又审结了一件!完成任务后的轻松与成就感充斥着我的内心。

隔天,室里同志在一起讨论审理意见。作为主要承办人,我把审查组的同志移送时说的话又简单重复了一遍,“大部分都是以前的事情,都是老问题。”

“都是老问题?可是他入党时间并不是很早呀!”同事突然反问了一句。我忽然感觉脑袋被扎了一下,是呀,被审查人入党时间是在2014年,可是他的违纪事实大都是在14年之前.......一股凉气从脚底慢慢升起,我赶紧翻阅卷宗,仔细核查起来。

果然,被审查人的违纪事实中,第二项、第三项违纪行为全都发生在入党之前,且第三项已涉嫌违法,错误严重,依据《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隐瞒入党前的错误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和新《条例》,入党前的严重错误,如果在入党时隐瞒的话,都是除名,而非审查组和我提出的开除党籍意见!

空气顿时凝滞!

审核时候大脑在想什么?!为什么仅仅只想到围绕事实去审核证据?白纸黑字写着的个人简历、入党时间,怎么就在阅卷时用眼不用脑的一带而过了呢?掩卷长思,经验主义害死人,我真的用心了吗?

案件审结上会时,委局领导们一致认为这么一起小小的案件在定性量纪上的“陷阱”那么多,很有典型意义。但领导们却不知道,作为主要承办人的我正是从“陷阱”里走了一遭之后,才有了思路清晰的汇报和精准无误的定性。

案件虽然最终妥善办结,对我而言,教训却也足够深刻。感谢这样一起案件带给我的警醒,执纪来不得半点的随意,审理更需要严把关口,细心再细心,认真再认真,因为一件件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其实真的不简单......(淮北市纪委审理室 孙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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